明鄭政權與清廷的議和談判及最終結局
(明鄭政權研究系列之三)
撰文者:宋炳初
一、 明延平郡王鄭成功及其繼承人鄭經、鄭克塽與清朝之對抗,大致可分以下幾個時期:
<一>
鄭成功起兵(公元1646年)後,歷經登陸台南(公元1661年)、鄭經放棄金廈(公元1664年)退至東寧(台灣),前後共18年。
<二>
公元1664~1674年共10年間,兩岸實質分治,清廷實施海禁,東寧自給自足。
<三>
三藩抗清(公元1674年5月),鄭經率部回思明(廈門),北西兩面有靖南王耿精忠、平南王尚之信為屏障,鄭經攻略據有閩南粵東各州之地。後靖南王、平南王降清(公元1676及1677年)、吳三桂敗亡(公元1678年8月)。失去三藩屏障,鄭二世連失泉、漳、汀、潮、惠各州退守金廈(公元1680年4月),翌月放棄金廈退回東寧,兩岸又呈隔絕狀態,前後計6年。
<四>
鄭經之子鄭克塽繼位(公元1681年正月),至公元1683年(永曆37年˙康熙22年)8月15日施琅登陸台南,明鄭政權投降、計3年。
二、 自鄭氏起兵至明鄭政權降清止,清廷對鄭方之招撫(在鄭方認係議和談判)從未間斷,期間因客觀形勢之變化而有不同的策略,茲分如下:
<一>
自鄭成功起兵至其過世,清方原則上透過鄭芝龍(由其下屬周繼武等居間)以書信策動,並多次遣派大員赴閩南進行招撫,期間鄭成功曾二度親自與清廷使者當面談判(兩次都在公元1654年˙永曆8年˙順治11年) 。第一次是當年正月,清廷遣鄭世宗、賈O O二員南來,鄭成功派常壽寧、鄭奇逢二員至福州接觸,並安排會面,旋於2月6日,由周全斌(率後衝鎮)、楊祖(率奇兵鎮)、黃昌(率親隨營)護駕,赴安平鎮(今晉江市安海鎮)於東山書院接見清使,雙方主張重點為:清方許以興化、泉州、漳州、潮州四府之地供鄭軍安插(徵糧徵餉),鄭方則堅持仿朝鮮例不改制度、不薙髮,並需數省之地供養軍隊(等同一國兩制),雙方主張差距太大、和議未成。第二次是同年8月清廷派內院學士葉成格、理事官阿山帶同鄭成功弟鄭渡、鄭蔭等到泉州(先遣周繼武、鄭渡等到廈門見鄭成功),鄭成功9月4日派呂太等人赴泉州與清使接觸,9月17日清使到安平,鄭成功設供帳於安平報恩寺以待清使,雙方條件立場同前次、不歡而散,和議不成。
終鄭成功一生,其與清廷談判主張在於「一國兩制」,而清方以鄭成功據閩粵一偶,若受招撫而不同制、國土不完整,無法共識。而鄭成功借朝鮮之例並索數省安插十數萬大軍作為緩兵之計、繼續與清方周旋,此為清方招撫第一階段。
<二>
鄭成功過世(公元1662年),鄭經嗣任王位、繼而棄金廈退守東寧(公元1664年),兩岸實質分隔十年,雙方幾無戰事,鄭經在台繼續屯兵於田、外貿日本、南洋自給自足,此一階段清方視台灣為化外之地,雖有派員招撫迄無進展,雙方相安無事。
<三>
三藩起事(公元1674年)後,鄭經伺機領軍西渡,有三藩擋在北西兩面為緩衝,得以復據舊地(泉、漳、潮、惠各州及金廈),清廷忙於三藩無暇對付,至平南王、靖南王相繼降清,三藩只剩一藩,公元1677年(永曆31年˙康熙16年)清派和碩康親王(愛新覺羅杰書)入閩主持招撫事,乃改變以往策略,修書鄭經許以按朝鮮之例(即鄭成功原提之立場),但條件為鄭經需退兵台灣。鄭經本欲接受此一條件,結果事為重臣馮錫範(鄭經兒女親家)反對棄守金廈外島而作罷。公元1678年杪,總督姚啟聖二度遣使至鄭經處允以朝鮮例為條件、均未接受。公元1679年在和碩親王主導下又進行招撫事,致鄭經書云:「…果能釋甲東歸,照朝鮮事例…永為世好,作屏藩重臣…」,鄭經覆以:「…即當相從,息兵安民也」,雙方共識漸成,唯馮錫範又提出保留海澄一處作為公所(互易口岸)之枝節問題為條件,談判又破局。公元1681年鄭經過世(公元1680年鄭經海戰失利退守台灣),東寧(台灣)政局大亂,群臣爭權,清廷準備攻台。翌年5月總督姚啟聖最後一次遣使東寧(台灣),許照朝鮮例,東寧方面竟然不知如何回應。
三、最終結局
公元1683年6月23日澎湖海戰,明鄭軍大敗,主帥劉國軒逃回東寧(台南),依海上見聞錄記載:「國軒既敗、施琅又厚撫降卒…世子(鄭克塽)與馮、劉相對泣曰:民心既散、誰與死守﹖唯有求撫之計耳。…令人求撫云:惟命是聽…於是俱剃頭歸順(即無條件投降)。8月15日施琅率軍入台,百姓壺漿相繼於路,海兵(即鄭軍)皆預製清朝旗號以迎王師。
四、結論
<一>公元1677年前後客觀形勢的變化:
(1) 、清軍入關已經33年(原在西南的南明永曆政權業經消滅、三藩只剩一藩且平藩指日可待),累積國力已非侷促東南一隅的明鄭政權所能撼動,且由於長期海禁遷界,鄭經方面能由沿海取得貿易利益愈發有限,在台灣屯田生產亦僅能自給自足,跨海復據故地后糧餉增加巨大負擔,財務上捉襟見肘,軍隊戰力日漸衰退,雙方實力差距越來越大。
(2)、鄭成功永曆13年的北征,兵敗南京、兵力損失巨大,戰將甘輝、萬禮、林勝、陳魁、張英、藍衍陣亡,實力大減。加以鄭成功、鄭經二人領導統御等原故,得力幹部(鎮將)大量降清(如:鄭成功時期的施琅、黃梧、唐邦杰、劉進忠、萬義、萬祿、陳豹,另左提督王秀奇逃亡埋名不出。鄭經時期的楊富、陳昇、周全斌、杜輝、黃廷、朱天貴、陳昌、鄭鳴駿、鄭纘緒等),而此等降將多嫻熟海戰,清方援為己用,其水師戰力提高甚多。
(3)、三藩之靖南王耿精忠、平南王尚之信相繼降清,鄭經所據閩南粵東之地已無屏障緩衝,只靠劉國軒等少數幹將已無力回天,結果兩三年內連失惠、潮、漳、泉各州及海澄城,公元1680年3月廈門海戰鄭軍大敗,只得棄金廈外島,帶領殘部退守台灣。
<二>清廷招撫政策的改變:
清王朝對鄭成功的招撫模式是封爵加上封地(閩南加粵東、供鄭軍統治) ,但卻是限定在「一國一制」條件下,而鄭成功主張援朝鮮例則是不折不扣的「一國兩制」,雙方大相逕庭。殆鄭經第一次棄金廈退守台灣后,歷10年之久雙方隔海分治幾無衝突,清廷大體上統一了關內外,樂見鄭氏政權侷促海外一隅,對清方無甚威脅。后因三藩亂起,鄭經才有機會率軍重據閩粵舊地,至公元1677年(永曆31年˙康熙16年),三藩之亂已近尾聲,清方對鄭經之招撫策略有九十度改變,即許以援朝鮮例(與鄭成功1654年所主張不大相同、應屬「特殊國與國」之關係),條件為鄭經率軍退回台灣、以澎湖為界,奉清為宗主國。
<三>、明鄭政權顢頇拙交、滿盤皆輸
公元1677年清方派和碩康清王入閩主導招撫,多次提出援朝鮮之例(不改制、不薙髮、退出金廈、以澎湖為界、作屏藩之國) ,鄭經本可順勢而為,卻因內部受制外戚重臣或誤判形勢致延宕時機,鄭經亡後明鄭內部大亂,給予清方主戰派攻台機會,公元1682年總督姚啟聖在攻台準備階段數度派遣使者重申前議,東寧(台灣)方面竟然不知所措也不回覆,公元1683年6月澎湖海戰,鄭軍大敗,最後無條件投降、回歸「一國一制」。
※韓非子「亡徵」舉可亡之例有:『不料境內之資(實力之意)而易(輕視之意)其鄰敵者』及『貪愎(剛愎自用之意)而拙交者』二種,後期明鄭政權的愚蠢表現、不亡也難。
※參考文獻
蘇軍瑋(臺灣大學政治學博士)論文「歷史上的兩岸關係--清朝與明鄭談判研析」(2007年 展望與探索 第 5 卷第
11 期)
楊英 「從征實錄」
阮旻錫 「海上見聞錄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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